各县市区、市属各开发区科技(经发)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根据《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,现启动2019年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依托企业法人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
1.符合《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潍科规〔2018〕15号)中所列基本条件;
2.制定了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,能够有效聚集高层次人才队伍,与高校、科研单位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;
3.具备充足的研发投入、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,能够为开展技术攻关、科技研发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。
(二)依托高校、科研单位等事业法人建设的实验室
1.符合《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所列基本条件;
2.具备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,通过产学研合作能够建立校企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,开展协同创新。
二、申报程序和时间
1.采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,每个主管部门限推荐申报五家重点实验室,申报单位填写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,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。
2.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将下列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前报送至潍坊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:
(1)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一份;
(2)申请书纸质版一份;
(3)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。
3.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,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,择优确定立项名单。